甘建发电〔2020〕152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交局、甘肃矿区建设局,兰州市城管委、兰州市林业局、兰州市水务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嘉峪关市城管局、嘉峪关市环卫局、嘉峪关市林草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住建领域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岁末年初受季节性灾害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较多,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易发时段,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为“十四五”建设开好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安全发展贯穿到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落实行业监管部门“三管三必须”,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平安过节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结合行业季节特点,落实重点领域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责任
各级住建部门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按照属地应急响应级别及分区分级标准,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相应等级应急响应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公园、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城市管理监督、房屋安全风险防控等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现场防疫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二)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冬季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仍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期,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冒险蛮干行为。要根据冬季施工特点,重点检查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基坑支护、市政工程隧道及地下暗挖等重点部位,从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板房金属夹芯材料耐火等级、易燃易爆材料管理、施工生活用电、明火及焊接作业管理、消防器材设备设施配置等消防安全情况,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情况等。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施工项目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在现场带班,施工作业期间不离岗。对已停工项目,要重点检查现场值班制度、扬尘防治、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触电等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隐患的要责令整改和跟踪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切实加强市政行业安全运行保障工作
各级住建部门和市政管理运营单位当前要以保障冬季供热、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稳定运行为主,重点排查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厂、垃圾处理、供热和供气等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查找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应急及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对供水、供热、排水、燃气等市政管线加强巡检工作,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把整改工作贯穿于隐患排查的全过程,确保供水、供热设施稳定运行、安全有序,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营、达标排放。要完善城市道路清扫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提高环卫工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对城市公园、绿地内游览步道、栈道、护栏、码头、缆车、索道以及各种游船、车辆等设施要进行认真排查,确保岁末年初期间安全运行。
(四)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级住建部门要牵头统筹认真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阶段分重点全面排查农村房屋,对初步排查有隐患的农村房屋按要求程序进行鉴定并建立台账,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按计划全面整治危险房屋,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垮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认真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隐患排查
各级住建部门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节日期间日常安全巡查频次,加强对消防、电梯、充电桩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巩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成果,确保消防通道保持畅通。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发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预防火灾、安全隐患、防御灾害性天气等的应急应对作用,如遇发生安全事故,要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同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六)推动城市既有和在建房屋隐患排查不断向纵深发展
各级住建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住建部10月20日、12月31日和省政府11月13日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各单位的专项排查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要紧盯任务目标和时间要求不放松,聚焦住建部部署的9个方面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排查,确保按时完成隐患问题排查,推动隐患问题整治。坚决治理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无资质设计、施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坚决处置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严肃处理责任企业和责任人。要大力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专项排查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档案,要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专项排查与信息系统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作用。
(七)切实抓好城市管理监督等工作
各地城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对城市运行状况实时监测、集中研判、预测预警。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对人员密集、问题多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率,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城市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服务和执法水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三、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
各级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疫情等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向辖区企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应对。要加强与应急救援、气象、医疗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科学有效施救,防止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0〕59号)
2.《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20〕53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31日